企業做網站維權程序的普及不夠
日期 : 2020-02-02 21:24:46
維權程序的普及不夠。我國對著作權維權程序進行了系統化、規范化的制定, 對著作權進行全面的保護。但是由于法律詞語的晦澀專業, 著作權人并不能清晰地理清維權過程。現在一般發現侵權現象后, 音樂人都會選擇去微博等網絡平臺發布“維權信息”表達自己的維權主張, 雖然這樣會形成一些輿論壓力, 但是對維權過程無法產生實質性作用。著作權人出現對于司法公正的認識誤區, 主要是是由于著作權維權程序的普及不夠、簡化不夠, 著作權者并未真正了解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。